公司税后利润转化为个人财富无非有这些方法:
- 发工资给股东:工资部分不但要承担最高53.5%的个人所得税,同时个人与公司还要交纳总计超过10%的CPP社保与3.8%左右的EI失业保险金;
- 发股息给股东:股息部分的个人所得税率从合格股息收入的36.54%到不合格股息收入的48.89%,如果加上公司已经缴纳的公司所得税,总税率超过60%;
- 股份出售或锁定增值:加拿大小企业主符合QSBC条件时,可享有资本利得终身免除额,2020年为88万,这部分在满足税务局要求的条件时可以免税,除此之外出售股份的增值部分需要交纳最高26.75%的个人所得税;
- 以上是加拿大企业主在世时对税后利润可以有的三种选择,如果离世时税后利润还留在公司内,则会导致更加令人难以承受的死亡税(公司股份增值的增值税加上税后利润强制进行股息分配的股息税),如果税务规划没有做好的话,死亡税在BC省的税率可能高达75%,也就是说企业内的税后利润可能会有约75%的资金会被用来缴税,只有约25%的资金可能留给家人。
如上内容的详细论述请参考笔者的文章“从税率75%到0%—-企业税务规划的巨大威力”。如果没有好的企业税务规划,企业主有可能会将毕生奋斗积累财富的大部分交给税务局。企业税务规划的目的是尽量减少死亡时的应纳税额,将更多的财富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转移,无论是传承给家人还是捐赠给慈善机构。如果企业税务规划能够提前做好,那么在企业主离世时的死亡税完全有可能会低到0%。
相信一些对于合法避税感兴趣的企业主已经进行了多方咨询与研究了解,他们会发现,大额公司保单是在加拿大合法避税金额可以在千万元甚至上亿级别的唯一选择。
这里笔者给出一案例来说明这种避税的效果。赵有财先生今年50岁,是加拿大一经营很成功的地产商,集团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有多个正在运作的、增值潜力很大的地产项目,并且家庭控股公司帐面已经有丰厚的税后利润。经过研究,赵先生决定自己做为被保人、控股公司做为保单持有人和受益人向M保险公司申请一份年交77万共交7年的终身分红人寿保险,初始保额11.2M。如果赵先生因意外或正常离世,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进行死亡赔付,赔付金额去掉调整后的保单成本后的差额将进入资本红利帐户(Capital Dividend Account Credit,简称CDA),下表中同时显示了按照当前的分红率(即6%,显示在表格左边)及按照当前分红率减1%(即5%,显示在表格右边)计算的CDA金额,这个金额就是可以由公司按分红决议免税分给股东的红利,也可以理解为这个保单投资增值的金额。如果按照赵先生的正常预期寿命在90岁附近,不管以哪个分红率进行计算,可以看到这张保单预期可以免税给到赵先生家人的分红金额都会在1900万以上,即赵先生可通过这张公司保单实现千万元级别的合法避税。